為加強對教科研項目的管理,提高各類教科研項目建設質量,根據《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皖警院教〔2023〕7 號)等相關制度,決定開展教科研項目檢查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驗收項目范圍
2024年8月及以前立項的各級各類教科研課題(以立項發文時間為準),具體包括:
1.省級、院級科學研究項目,包括人文(哲學)社科研究項目和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重點項目);
2.院級質量工程項目;
3.高校中青年教師培養行動項目;
4.其他由學院統一組織申報,并納入學院統一管理的各類項目(檢查驗收項目一覽表詳見附件1)。
二、檢查驗收主要內容
本次檢查驗收項目分為結題驗收和階段檢查兩大類。
(一)結題驗收項目
對所有到期項目(2023年8月31日前立項的)實施結題驗收,其中2022年8月31日以前立項的項目未結項的不得申請延期,如本次不能按期結項,則直接做撤項處理;2022年8月31日之后立項的項目,到期未完成研究或建設任務的可申請延期一年結項。
(二)階段檢查項目
2024年8月31日前立項的未到期項目進行階段檢查,其中立項滿一年且已完成研究或建設任務的可申請提前結項。
檢查驗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圍繞研究或建設目標,項目執行情況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項目研究或建設進展,研究或建設過程中開展的主要活動和創新特色做法。
3.項目研究或建設取得的標志性成果、經驗、成效及示范輻射作用。
4.項目研究或建設存在的問題、原因、對策與建議。
5.項目經費的落實、配套與使用情況。
三、驗收方式與時間安排
(一)項目負責人提交相關材料
1.結題項目(含到期和提前申請結項的)。由各系(院、部)組織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結題報告(附件2)和經費結算表(附件5 如項目結題報告中已有經費結算表的無需提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各部門開展自查,填寫部門審查意見并簽字蓋章后,統一將以上材料紙質版1份和電子版交至教務處(科研處)科研科,高校中青年教師培養行動項目材料統一提交至人事警務處,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4日。證明材料包括:
(1)院級質量工程教學研究重點項目(含思想政治理論課教研項目):公開發表的成果需提交出版物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正文復印件1份及掃描件電子稿,研究報告、咨詢報告等需提交單位鑒定意見紙質稿(簽字蓋章)一份和原件掃描件電子稿。
(2)省級重大、重點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省級重大、重點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公開發表的成果需提交出版物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正文復印件1份和電子掃描件,以及不少于5名具有高級職稱的驗收專家(原則上全部為校外專家,應包括同行專家、科技管理專家和熟悉財務管理工作的專家)出具的專家評價意見表及匯總表紙質版1份及電子掃描件(附件6)。
(3)高校中青年教師培養行動項目:課題類的,公開發表的成果需提交出版物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正文復印件一份及掃描件電子稿;其他類的,按教育廳相關文件及項目申報書預期成果內容要求提供必要的結題材料。同時提交不少于5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其中校內專家不超過2名)出具的專家評價意見表及匯總表紙質版1份及電子掃描件(附件6)。
(4)院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按照當年申報指南要求提供課程教學大綱、教案、素材庫、教學視頻、公開課展示等材料。佐證材料全部上傳至學習通等教學平臺,在結題報告當中標注上傳網址、課程名稱、邀請碼等信息,方便專家檢查審閱。
(5)其他項目按照結題報告中所列舉的建設成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階段檢查項目。院級質量工程項目、高校中青年教師培養行動項目、人文(哲學)社科研究項目及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需提交中期進展報告(附件3);有階段性成果的,提交階段性成果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到期不能結項申請延期結項的,需提交延期申請(簽字蓋章紙質版和掃描電子版附件4)和項目進展報告(附件3),有階段性成果的,提交階段性成果,或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學院組織檢查驗收
1.院級質量工程教學研究項目、安徽省高校科學研究項目(含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經教務處(科研處)審核合格的,將提交學術委員會評議驗收,學院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文公布檢查驗收結果。
2.高校中青年教師培養行動項目,經人事警務處審核合格的,將委托學術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學院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文公布檢查驗收結果。
3.其他教學改革項目和建設類項目,經教務處(科研處)審核合格的,提交教學工作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學院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文公布檢查驗收結果。
4.對于未按時提交材料的項目和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將統一作撤項處理,且項目負責人2年內不得申報各級各類教科研項目。
四、有關要求
1.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結項驗收工作。所有到期項目必須參加結題驗收。
2.項目負責人要根據項目進展情況,認真填寫項目進展或結題報告書,如實反映項目建設成果。所有項目檢查驗收應以申報書或任務書作為項目執行、過程檢查和驗收的主要依據。報告中數據應準確無誤,典型事例應真實具體,文字材料應言簡意賅。
3.學院每年開展一次教科研項目檢查驗收,除教育廳組織檢查驗收的項目外,所有項目一律納入年度檢查驗收范圍,不再單獨接受結項申請。
4.各級各類項目實際執行中,項目負責人不得更換,如項目負責人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研究或建設任務的,項目做撤項處理。確因特殊原因需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需所在部門向教務處(科研處)提出申請,報院領導審批。項目參與人一般不得調整,確因特殊原因需調整項目參與人或調整項目參與人排序的,需項目負責人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教務處(科研處)審核備案。一個項目在研究或建設期內,項目參與人調整不得超過兩次。
特此通知。
聯系電話:62233319
高校中青年教師培養行動項目聯系人:盛佳(行政樓408室)62240233
附件1:2025年度各類教科研項目檢查驗收情況一覽表.xlsx
教務處(科研處)
2025年9月10日